作者: 来源:kygly 发布时间:2015-07-07 阅读次数:348
南京市建邺高中岗位申报考核细则(2015年修定稿) | |||||||||
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根据《南京市幼儿园、中小学、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》(【宁人社(R)[2010]6号】)及《2013年建邺区教育系统岗位续聘和调整实施方案》精神,在完全符合《南京市建邺高级中学岗位说明》各岗位级别任职条件的前提下,本着着眼大局,稳定为重,逐步推进的原则,将教师任职资历与对学校的贡献度、个人成长度相结合,特按百分制制定此细则。考核分为两部分:第一部分为资历考核(60分),第二部分为资质考核(40分)。 | |||||||||
第一部分:资历考核方法。 | |||||||||
现申报岗位任职年限最高者为60分,按职称任职年限每少一年减10分,减完为止,无负分。 | |||||||||
姓名 | 申报岗位级别 | 上职称 时间 | 职龄 | 分值 | |||||
说明:表格中“职龄”“分值”两栏,个人不填写。 | |||||||||
第二部分:资质考核方法。 | |||||||||
申报条件的材料,按下列项目计分。核计分按综合荣誉、教育管理工作绩效、教学工作绩效、教科研成果四项,单项封顶。 | |||||||||
材 料 项 目 | 项目分 | 核计分 | |||||||
综合荣誉 (5分) | 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,每年度0.5分。 | ||||||||
区级荣誉:1分/项;市级荣誉:2分/项:省级荣誉:3分/项。 | |||||||||
教育管理工作绩效 (12分) | 管理岗位任职年限:3分/学年;其中兴趣小组工作年限,按1.5分/学年折算。 | ||||||||
教育工作绩效荣誉:区级:1分/项;市级:2分/项;省级及以上:3分/项。 | |||||||||
教学工作绩效 (15分) | 工作量饱满;学年度教学满意度不低于80%:2分/年。 | ||||||||
公开课/竞赛课/优质课/教学基本功大赛:区级:2分/节;市级:4分/节;省级及以上:6分/节。 | |||||||||
教学工作绩效荣誉:区级:2分/项;市级:3分/项;省级及以上:4分/项。 | |||||||||
教科研成果 (8分) | 区级:2分/项;市级:3分/项;省级及以上:4分/项。 | ||||||||
“互帮互助”活动(含青蓝工程)或承担校本选修课:0.5分/学期。 | |||||||||
资质合计分 | |||||||||
综合评分:__ | |||||||||
补充说明:(1)对于借用于校外人员自离开学校工作之日起按管理岗位2分/年计分。(2)对于借用于校外人员借用在外期间认定其工作量饱满,不需参加教学满意度测评,同校内考核标准,按2分/年累加计分。 | |||||||||